[隨便寫寫] 結婚的好處 (下?)

我很確定很確定以前寫過一篇類似的題目, 原本只是要加進舊的那一篇. 可是整個部落格都被我翻遍了也找不到原來那篇,太詭異了~~~ 有人找到的話拜託跟我講一下. Anyway, 我記得原先那篇是我剛結婚不久時寫的.  結婚七年後再來分享一下新感言好了. 先說一下我寫這些並不是要說結婚比較好或比較不好噢, 畢竟我只能寫我有的經驗, 就算要我寫單身的好處也沒啥公信力啊~

Anyway, 我最近發現原來結婚最大的好處就是“人生多了一副擋箭牌”!

話說過去半年工作量頗大,老闆常常要求加班. 當然啦, 誰喜歡加班? 總是找各種理由逃避. 但最近真的是忙到連 “跟朋友有約” 或 “家裡有事”, 甚至威脅 “老子不幹了” 這種理由都沒路用了. 某天坐我旁邊的同事又跟老闆大小聲討價還價時突然丟出一句震撼彈

“我老婆說再加班就要跟我離婚!”  

雖說我覺得我這同事如果真被老婆離婚應該跟加班沒什麼關係. 但哪個老闆要背這種黑鍋?不用說, 老闆的口氣立刻緩和下來.仔細想一想, 這句話還真是只有結了婚的人才能用.  “我老婆說要離婚“ 跟 ”我女朋友說要跟我分手“, 哪個聽起來後果比較嚴重?在美國離婚可是房子要賣掉, 財產要被分掉一半啊!  雖說女朋友鬧分手也不是小事, 但在一般人印像中老婆跟女朋友的分量還是不一樣啊! (P.S. 根據美國有些州的common law of marriage, 同居某些年以上也算是結婚)

聽到同事那一句我才猛然發現, 天啊, 我居然結婚七年了今天才發現這個秘密武器!

不久前我也有了機會試用一下. 緣由是早就排好明年回台灣的假期老闆居然問我能不能改期?雖然我表示機票已經買了,老闆卻暗示該罰的機票錢公司會付. 但錢不是重點啊!總之, 得想出更高招的方法回絕才行. 回家跟胖胖商量後決定讓胖胖背黑鍋. 嗯,更正確的說法是讓胖胖的老闆揹了黑鍋. 假期不能延後的理由是”胖胖的老闆不準“! 哼~你是我老闆又怎樣, 我老公也有老闆, 不然你去找我老公的老闆談判! (胖胖老闆表示我是招惹誰了…)

這, 就是結婚的好處

P.S. “我老婆/老公要跟我離婚” 這種理由還是不要太常用比較好, 免得讓同事對你的另一半留下不好印象, 以為對方是無理取鬧的人~

P.P.S. 跟老公/老婆比起來, 其實最好的擋箭牌是小孩. 只要說“三點到了我要去接小孩” 或 ”星期六不能加班,我小孩鋼琴發表會“ 之類的, 就算天要塌了也沒有老闆敢多哼一句.

2 Thoughts on “[隨便寫寫] 結婚的好處 (下?)

  1. were you able to keep your va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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